欢迎来到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网
全国服务热线
周总: 13710788484
李总:13711353119
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厂家
发布日期:2022-03-14     浏览量:453
  一、系统介绍。

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作为灭火剂,根据保护区内可燃物种类,使二氧化碳浓度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规定的灭火浓度,自动灭火。灭火系统是将二氧化碳气体储存在高压(15MPa)瓶中,成为灭火剂瓶组,根据保护区需要,结合灭火剂瓶组和输送管网,通过火灾报警控制装置,实现自动、手动或机械应急操作,在保护区喷洒灭火剂,实施灭火。

  可形成单元独立系统(用灭火系统储存装置保护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)或组合分配系统(用灭火系统储存装置保护两个以上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)。

  灭火系统一般为全淹没使用,有特殊需要时,可用于局部应用。

  二、适用范围。

  二氧化碳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(GB50193-1999):

  1)灭火前切断气源的可燃气体火灾;

  2)可燃液体或可熔固体火灾(如石蜡、沥青等);

  3)可燃固体表面火灾、固体深火灾(如棉毛、织物、纸张等);

  4)电气引起的上述带电火灾。

 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气体灭火系统,无毒害,不破坏物质,是气体灭火系统产品中唯一以下场所:

  1)图书、档案、艺术、文物等珍贵资料库;

  2)变配电室、发电机房;

  3)贵重仪器及重要设备;

  4)煤粉仓、货仓、机械立体车库等;

  5)计算机、通讯室。

 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(GB50193-1999):

  1)硝化纤维、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品火灾;

  2)钾、钠、镁、钛、锆等活性金属火灾;

  3)氢化钾、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。

  三、安全警告。

  1)由于二氧化碳对人体有窒息作用,应在有人工作的地方使用,以确保人员能够在系统延迟(30s)喷洒时间内顺利撤出;

  2)在保护区门口立即启动灭火系统或在瓶组间进行应急操作灭火时,必须保证保护区内人员已撤出。

  3)上述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标志,如:

  A、防护区:危险!!听到现场警铃响,人员必须立即撤出;

  b、在保护区门口设置紧急启动按钮:危险!!!确认保护区内无人,方可操作;

  c、瓶组间:危险!!机械应急操作必须确认保护区内无人。

  4)除上述安全警告外,相关安全措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。

  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消防工程公司、工程总承包公司、数据中心工程公司、实验室工程公司、档案库工程总承包公司、城市管廊工程总承包公司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。免费提供气体灭火、细雾设计、成本预算、投标、产品授权函、生产、安装、使用、培训一站式服务。
版权所有: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网 电话:周总: 13710788484 邮箱:361209398@qq.com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  备案号:粤ICP备17008734号